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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防建设掀高潮 政府颁布强制性标准

发布时间: 2013-06-14 09:28:37   作者:广东省数字广东研究院   来源: http://www.idgd.org   浏览次数: 1591  
摘要: 校园安防建设掀高潮 政府颁布强制性标准广东省数字广东研究院

    校园安全事故近年来时有发生,政府和相关院校对校园学生和人身财产安全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大部分院校都希望建立完善的校园安防体系。针对目前刻不容缓的校园安防建设,政府对此有了强制性的规定,以保障校园安全。

  据了解,2012年年底获批并发布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安防建设,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一是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统筹规划,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重点。三是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认证合格,并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四是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留有联网接口。

  标准对12处重点部位和区域均提出了详细的防护要求,其中涉及学校大门口处的要求多达五条。标准规定如下:一是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学生出入校园、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二是学校大门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型及车牌号。三是学校大门口宜配置隔离装置,用于在学生上学、放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内通过隔离装置设置临时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四是学校大门口宜设置对学生、教职员工、访客等人员进行身份识别的出入口控制通道装置。五是幼儿园大门口宜安装访客可视对讲装置。

  虽然对于校园安防建设有强制性规定,但是根据实际调查表明我国校园安防的总体状况不容乐观,大多数学校以人防和物防为主,技防少有涉及,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实施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加强校园安防建设迫在眉睫,学校应注重建立技防系统,在各校区的重点部位、人群集中聚集场所安装监控与入侵报警设备,实行人防、物联、技防结合的防控体系,才能更好地增强安全系数,也能减少投入,从而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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